南修造,剑门(今四川剑阁东北)人。为南岳下十五世,大随元静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七、《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南修造的诗文(1篇)
假饶去就十分,也是灵龟曳尾
朝代:宋朝 | 作者:南修造 | 出自:《答赟禅师问宗门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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