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种竹不必高,摇绿当我楹。
朝代:宋朝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种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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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种竹不必高,摇绿当我楹。

向来三家墅,无此笙箫声。

皇天有老眼,为閟十日晴。

护我萧萧碧,伟事邻翁惊。

同林偶落此,相向意甚平。

何须俟迷日,可笑世俗情。

明年万夭矫,穿地听雷鸣。

但恨种竹人,南山合归耕。

佗时梦中路,留眼记所更。

苍云屯十里,不见陈留城。

名句注音
  • zhǒng
    zhú
    gāo
    ,
    ,
  • yáo
    绿
    dāng
    yí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