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叔夜本非堪作吏,元龙今悔不求田
朝代:宋朝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谨次十七叔去郑诗韵二章以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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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镜中无复故人怜,却愧谋生后计然。

叔夜本非堪作吏,元龙今悔不求田。

怀亲更值薪如桂,作客重看栗过拳。

万事巧违高枕卧,忧来一夕费三迁。

名句注音
  • shū
    běn
    fēi
    kān
    zuò
    ,
    ,
  • yuán
    lóng
    jīn
    huǐ
    qiú
    t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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