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子歌词以侑,凡九阕,皆非人世语。
朝代:宋代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法驾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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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歌词以侑,凡九阕,皆非人世语。

或记之以问一道士,道士惊曰:“此赤城韩夫人所制水府蔡真君法驾导引也,乌衣女子疑龙”云。

得其三而亡其六,拟作三阕 朝元路,朝元路,同驾玉华君。

千乘载花红一色,人间遥指是祥云。

回望海光新。

名句注音
  • yòu
    ,
    ,
  • fán
    jiǔ
    què
    ,
    ,
  • jiē
    fēi
    rén
    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