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猫欺鼠困纵不逐,岂防厥类怠其守
朝代:宋朝 | 作者:强至 | 出自:《予家畜狸花二猫一日狸者获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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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狸猫得鼠活未食,戏局之地或前后。

猫欺鼠困纵不逐,岂防厥类怠其守。

花猫狡计伺狸怠,帖耳偷衔背之走。

家人莫究狸所得,只见花衔鼠在口。

予因窃觇见本末,却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养猫不知用,谬薄狸能服花厚。

花虽利鼠乃欺主,窃狸之功亦花丑。

人间颠倒常大此,利害于猫复何有。

名句注音
  • māo
    shǔ
    kùn
    zòng
    zhú
    ,
    ,
  • fáng
    jué
    lèi
    dài
    shǒ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