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盛事固应传雁塔,新诗不减住鸡坊
朝代:宋朝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用大成四桂坊韵赋诗赠令狐昆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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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乡人洗眼看银黄,得桂运枝手尚香。

盛事固应传雁塔,新诗不减住鸡坊。

醍酥乳酪元同味,羯末对胡更合堂。

从此葛恢门下客,知名可但一杨方。

名句注音
  • shèng
    shì
    yīng
    chuán
    yàn
    ,
    ,
  • xīn
    shī
    jiǎn
    zhù
    f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