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当郡寄,一物不家归
朝代:宋朝 | 作者:方回 | 出自:《重至秀山售屋将归十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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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本谓驰亨轫,焉知蹈骇机。

七年当郡寄,一物不家归。

池□鱼犹聚,庭看竹未稀。

后人低价得,应免苦相讥。

名句注音
  • nián
    dāng
    jun4
    ,
    ,
  • jiā
    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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