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当时奏使便宜敕,不与天下州府同
朝代:宋朝 | 作者:强至 | 出自:《送知府吴龙图》
点击数:
原文

国初以来治蜀者,处置尽自乖崖公。

当时奏使便宜敕,不与天下州府同。

行之已及八十载,奸宄销伏谁之功。

因循至此渐抏敝,有未晓者时相攻。

鞭笞小罪亦检察,不许略出常科中。

下民知之颇不惧,州县往往藏群凶。

侧身敛足未动者,实以累朝恩泽隆。

公之初来蜀人喜,慈爱久著民情通。

众心欢然耻犯法,捄药浮薄归醇醲。

尽将约束付僚吏,兴起学校还文翁。

二年美化极沾洽,远近循服如偃风。

上将归公问谁代,当使间作如笙镛。

遂求元老得青社,其人廊庙之宗工。

往年镇抚有异绩,大旆再来遣于东。

公今与之合符去,到必奉诏参夔龙。

大资旧德固无虑,剖判自出其心胸。

所忧厥后嗣之者,忠定良法还如空。

养顽活狡作渊薮,不免剪殄烦兴戎。

蒙之愤懑久填臆,言贱不得通九重。

颂公上殿起居罢,第一用此闻宸聪。

名句注音
  • dāng
    shí
    zòu
    shǐ
    使
    biàn
    便
    chì
    ,
    ,
  • tiān
    xià
    zhōu
    tóng
名句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