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凿川当凿源,植木当植根。
朝代:宋朝 | 作者:韩维 | 出自:《送北都留台王国博》
点击数:
原文

凿川当凿源,植木当植根。

修身有本末,请自心术言。

中正检欹侧,明诚破疑昏。

性通学且博,事业乃可论。

问胡能致然,圣有六经存。

子诚好古士,拔足立贵门。

愿分留台务,力学甘避喧。

吾知大其业,流远实亦繁。

归来骋夷路,良马驾轻轩。

赠言君勿嗤,兹道古所敦。

名句注音
  • záo
    chuān
    dāng
    záo
    yuán
    ,
    ,
  • zhí
    dāng
    zhí
    gē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