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六分名郡竹,两粲使华星
朝代:宋朝 | 作者:曹彦约 | 出自:《赵和宗挽诗三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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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壮日民师帅,中年国典刑。

六分名郡竹,两粲使华星。

彩戏方娱侍,丹旌忽篆铭。

空馀泉一滴,万古叹清泠。

名句注音
  • liù
    fèn
    míng
    jun4
    zhú
    ,
    ,
  • liǎng
    càn
    shǐ
    使
    huá
    x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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