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惠养无他务,廉勤以自持。
朝代:宋朝 | 作者:曹彦约 | 出自:《书彭仲诚诗诚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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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惠养无他务,廉勤以自持。

能宽三邑责,不为一州私。

逮此来归日,还如始至时。

士民难借寇,唯有召棠思。

名句注音
  • huì
    yǎng
    ,
    ,
  • lián
    qín
    ch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