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如何南纪持竿手,却把西州破贼旗
朝代:宋朝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周尹潜以仆有郢州之命作诗见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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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一岁忧兵四阅时,偷生不恨隙驹驰。

如何南纪持竿手,却把西州破贼旗。

傥有青油盛快士,何妨画戟入新诗。

因君调我还增气,男子平生政要奇。

名句注音
  • nán
    chí
    gān
    竿
    shǒu
    ,
    ,
  • què
    西
    zhōu
    zé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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