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但修天爵膺入爵,始信书堂有玉堂
朝代:宋朝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次周漕示族人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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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谏议遗踪尚可望,曳裾不必郊邹阳。

但修天爵膺入爵,始信书堂有玉堂。

名句注音
  • dàn
    xiū
    tiān
    jué
    yīng
    jué
    ,
    ,
  • shǐ
    xìn
    shū
    táng
    yǒu
    t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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