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石火不须臾,白驹隙中驰
朝代:宋朝 | 作者:陈与义 | 出自:《八音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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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金章笑鹑衣,玉堂陋茅茨。

石火不须臾,白驹隙中驰。

丝鬓那可避,会当来如期。

竹固不如肉,飞觞莫辞速。

匏竹且勿喧,听我歌此曲。

土花玩四时,未觉有荣辱。

革木要一声,好异乖人情。

木公不可待,且复举吾觥。

名句注音
  • shí
    huǒ
    ,
    ,
  • bái
    zhōng
    c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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