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
石窌恩虽渥,兰陔事已非。
朝代:宋朝 | 作者:蔡戡 | 出自:《齐子余母太夫人王氏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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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石窌恩虽渥,兰陔事已非。
升堂人不见,执绋泪频挥。
树竞晚风急,草明朝露晞。
他年黄合宴,不及奉慈闱。
名句注音
  • shí
    pào
    ēn
    suī
    ,
    ,
  • lán
    gāi
    shì
    fē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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