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五色诏中宣九德, 百僚班外置三师
朝代:唐朝 | 作者:窦常 | 出自:《奉贺太保岐公承恩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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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君为宫保及清时,冠盖初闲拜武迟。

五色诏中宣九德, 百僚班外置三师

山泉遂性休称疾,子弟能官各受词。

不学铸金思范蠡,乞言犹许上丹墀。

名句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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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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