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
朝代:清朝 | 作者:蒲松龄 | 出自:《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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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

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

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

众骇异,不解其故。

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

相顾失色。

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

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

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

逾一时许,始稍定。

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

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

妇急与狼争。

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

狼蹲不去。

妇大号。

邻人奔集,狼乃去。

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已夺儿状。

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

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

名句注音
  • kāng
    nián
    liù
    yuè
    shí
    ,
    ,
  • 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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