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 清朝 | 作者:曹雪芹 | 类型:写风|写人|女子|写云|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 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jīn
金
líng
陵
shí
十
èr
二
chāi
钗
yòu
又
fù
副
cè
册
—
—
qíng
晴
wén
雯
[
[
qīng
清
cháo
朝
]
]
cáo
曹
xuě
雪
qín
芹
jì
霁
yuè
月
nán
难
féng
逢
,
,
cǎi
彩
yún
云
yì
易
sàn
散
。
。
xīn
心
bǐ
比
tiān
天
gāo
高
,
,
shēn
身
wéi
为
xià
下
jiàn
贱
。
。
fēng
风
liú
流
líng
灵
qiǎo
巧
zhāo
招
rén
人
yuàn
怨
。
。
shòu
寿
yāo
夭
duō
多
yīn
因
fěi
诽
bàng
谤
shēng
生
,
,
duō
多
qíng
情
gōng
公
zǐ
子
kōng
空
qiān
牵
niàn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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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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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原著中明确给出了金陵十二钗正册,而副册名单为香菱一人,香菱即是原名甄英莲(真应怜)的甄士隐早年丢失的女儿,因而,理论上读者群中应该没有关于金陵十二钗正册名单的序列问题之争,也不会有关于香菱排在副册名单第几位之辩。但是到了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情况就不一样了,原著中又副册名单上出现了两个芳名,即一是晴雯,二是袭人。至于其他江湖上流传的金陵十二钗副册、又副册名单,纯属红楼爱好者探佚、或者在所谓的确凿证据的指引下追踪出来的结果,绝不是曹雪芹的笔意。
这里只说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晴雯与袭人。
又副册“判词”之一云:“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霁”是雨后初晴的意思,暗指晴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说晴雯十岁的时候被赖大买去做丫头,赖大本身就是荣国府的下人,因而晴雯是奴才的奴才,后来晴雯又如同礼物一般被赖大孝敬给了贾母,但却没有一点奴性。她的爽直莽撞、肆无忌惮的性格针对的是每一个人:宝玉、黛玉、袭人等,在当时那种封建制度下,尤其是贾府那种名门望族,尤重封建礼教、卫道封建道德的府邸,她的任意而为、随性而作在旁人看来,实在不是一位好丫头的所作所为,她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摆正奴才的位置。即便是在要求宝玉爱自己上,她也是站在“人”这一个同样对等的高度上,绝不是奴颜卑膝、低声下气。“风流灵巧”句则要看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面前的一番话。她告晴雯,无非是说她要强、身为奴才却站在高处指点江山。但触动王夫人心思的却是“长得几分象林妹妹”的晴雯清狂太过,一口咬定她是妖精,再怀疑她并芳官四儿等人私情蜜意,勾引宝玉。因“长得太好”,无故担了“狐狸精”的罪名儿;“多情公子”当然就是宝玉了,“空牵念”就是指后来宝玉为晴雯所写的悼词《芙蓉女儿誄》,肉身虽亡,转眼已付尘土,但是毕竟有才子的千里寄相思、万里寄情怀。
“又副册”“判词”之二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袭人原名花珍珠,因宝玉知其姓氏为花,又是个知冷知热的丫头,且有陆游诗“花气袭人知昼暖”句,故改名为花袭人。小时候因家里没有饭吃,父母快要饿死了,才把她卖给贾府做丫环。她一开始服侍贾母,后服侍史湘云。贾母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又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任劳任怨,遂与了宝玉。她细挑身子,容长脸儿。她的所做所为似乎完全合乎当时的妇德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主子命令她服侍谁,她的心里便唯有谁,警幻仙姑授予宝玉云雨之事后,“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情”,“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博取功名,宝玉挨打后,她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宝玉“男女不分”,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袭人因此取得了王夫人的宠信,王夫人把她升为“准姨娘”。宝玉出家后,她嫁给蒋玉函。
以上两节为晴雯、袭人两个角色在《红楼梦》中的基本情况,也是要探讨的为何作者安排晴雯在前,袭人在后的理论根基。正常人大概都可以从87版《红楼梦》、新版红楼和原著红楼中得到这样一个信息:晴雯的出场率,或者说曝光率远没有袭人高,再仔细一点就会发现晴雯甚至是在第七十八回就驾鹤西归了。而袭人呢?按照一百二十回版,不仅活着,还嫁得好。其次,袭人是直接被卖到贾府的丫鬟,而晴雯则是奴才的奴才,地位相对于袭人来说未免显得更低一级。再次,宝玉作为《红楼梦》重中之重的人物,其日常生活,包括吃、穿、用、住、行,绝大部分都是袭人监督甚至是一手操办的,可以说是亲力亲为、鞠躬尽瘁、无微不至;而晴雯就相对稍弱了些。最后,袭人在贾母、王夫人等高层管理者中有较好的口碑,王夫人甚至暗暗多给了袭人工钱,而晴雯呢,则是无故担了“狐狸精”的虚名,遭到王夫人的镇压、抵制,最后惨死家中。凡此种种,留给读者的印象当是袭人在《红楼梦》、甚至在贾宝玉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晴雯则是徘徊在贾宝玉的身边,功劳不多,反而是得罪周遭人,惹事上身的角色。如此一来,读者就会觉得袭人应当是排在又副册之首的啊!为何看起来似乎名不见经传的晴雯抢了先机、夺得葵花宝座呢?
我想说的是,《红楼梦》作为中国文学宝库中的经典之又经典,自然是绝对有他经典之处的。他的经典就在于你不用怀疑,作者如此安排,就一定会有他的道理。作为普通读者,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去纠正作者的错误,对原著的文字指手画脚,而是去理解和解读作者如此而为的内涵和意义。基于这样的观点,我认为晴雯在前、袭人在后是理所当然的,是一定的、必然的,毋庸置疑的。
红学研究中有句话说“袭为钗副,晴为黛影”,我觉得是说得通的,有一定道理的。首先性格上来说,宝钗和袭人都是温柔贤惠、大方得体,言谈举止符合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道德对传统女性的要求;黛玉和晴雯却都是率性而为、随性而“作”,黛玉在一干小姐中仿佛独上高楼一般,晴雯在丫鬟里也是独立寒秋的状况,二者在其所处的同等地位的人群中都仿佛是生在人群里,又独立人群之外。其次思想上,宝钗和袭人都曾不止一次地规劝宝玉要博取功名,扬名立万,当然这也是宝玉最为痛恨和厌恶的。宝钗似乎对宝二奶奶的位子既不争取也不排斥,但其实她的“不争取”是因为已经胜券在握没必要争取了,袭人呢?就是立志要做宝玉的“妾”了,更何况出场不久就已经把自己交给了宝玉。应该说宝钗和袭人都在潜意识里致力于成为她们幻想中的“仕途经济、官运亨通”的宝玉的身边人。黛玉和晴雯却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规劝宝玉要励精图治,争得一官二职,虽然宝玉挨打后,黛玉曾说“到底从此都改了吧”,也是不忍心看到宝玉被打的惨状,实在只是为着自己的心,为着自己心里的人,于心不忍罢了。再者结局也是极为相似,宝钗和袭人最后都嫁人了,虽然袭人未能嫁给宝玉,其本身不免遗憾。再看黛玉和晴雯,黛玉是“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晴雯是“抱屈夭风流”,病亡家中担虚名。两个叛逆的、不与世俗为伍的俏佳人最后都是以死辞世的。通常我们把林黛玉看作是《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如果按照上面的类比,自然是与黛玉相似的晴雯排在与宝钗相似的袭人之前了。当然对于持“钗黛合一”论者,自然不足以令人信服了,说不定还会冒出个“晴袭合一”。倘若是“晴袭合一”,那么就不应该有先后、上下之别,二人也该是合在一起,一首诗来写才对。如此一来,问题似乎没有减少,疑问似乎没有解决,倒反而增加了。因此对于持“钗黛合一”论者,暂且至此,再来看其他足以说明晴雯在前,袭人在后是顺理成章的理由。
哲学上讲矛盾时普遍存在的,在发现矛盾并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分清楚什么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又是什么。当然理论相较于实际生活,在实际生活中评价一个人,当然就不应该只是执着于这个人一辈子都在做什么,而应该着眼于这个人在关键时刻给出了什么样的关键举动、做出了什么关键性事迹。俗话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其意就是虽然前面很多稻草压在骆驼身上,但是不足以令骆驼有压力而改变,旨在强调那最后一根稻草的关键性。西方名著《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曾经在一次作家交流会上遇到一位不自量力的青年作家,青年作家口出狂言“到现在我已经发表了大大小小书籍、文章不下千篇,可以说是著作等身了。不知阁下都有哪些著作,以便有机会拜读?”,玛格丽特·米切尔谦逊地说:“我只不过写了一部作品罢了。”青年作家更加嚣张了:“是吗?敢问是哪一部作品?”米切尔不慌不忙地回答他:“是《飘》。”最后青年作家只好灰溜溜地走开了。历史的脚步走到今天,我们依然对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情有独钟,百读不厌;当然历史也无情地证明,到现在为止我们依旧不知道当年那位自称写下千篇著作的青年作家究竟姓甚名谁。这个故事也是说明同样的道理,为世人所铭记,有时候并不在于看你做多做少,而是看你能否哪怕只是一辈子就做一件事,但是就是这一件事做的惊天动地,可歌可泣,恰恰就是这一件事正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之举,那么你就成功了。如此一说,相信大家都明白了,袭人就是那种一辈子都在任劳任怨做同一件事(当然任劳任怨没有错),一辈子都是在为宝玉的吃穿用住操心,操碎了心,而且还带着点“私心”,就是能够留在宝玉身边,下半辈子不愁吃、不愁穿。那么我们不妨设想一下,以贾府的势力,很有可能找到另一个“袭人”,说不定还是个无微不至、任劳任怨又不夹带“私心”的呢。也就是说袭人是个“可以被替换”的角色,她并没有什么特殊事迹,不过就是个丫鬟。但是晴雯就大不一样了,一提到晴雯,大家立马就会想到的一定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了。贾府上上下下大小丫鬟几百号人,竟没个能够缝补“指顶大的烧眼”的人,而且“不但能干织补匠人,就连裁缝绣匠并做女工的,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卧病在床的晴雯却是一眼就看出了端倪,“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这句话是什么分量?晴雯的女工如此可见一斑,十分了得啊!这件事是任谁都替代不了的,就算是你袭人也无法替代。再说了,这是冒着生命危险缝补好了,也就没什么话好说了。倘若是没有人可以缝补,那该是会有什么养的后果呢?想象贾母又要上下左右怪罪一番,絮絮叨叨没完没了,什么没把宝玉照顾周到啦,可怜的宝玉有没有伤着啦,丫鬟们必定少不了挨一顿骂了。王夫人和凤姐那般见风使舵的人,看到贾母这样,估计也会雪上加霜,把那些个丫鬟批评一顿。这样一来,“晴雯病补雀金裘”一事可谓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之举、可歌可泣、轰轰烈烈了。晴雯在当时宝玉的心中一定也是地位陡然上升,在读者心中自然也会对她肃然起敬。人都说《红楼梦》中有四大场景:宝钗扑蝶、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撕扇。看看宝钗、黛玉、湘云都是什么地位啊,那都是正册的俏佳人,也是和宝玉生命息息相关的人物,可是到了四大场景中,偏偏出现个晴雯,晴雯一下子和正册人物“平起平坐”了,了不起。回头想想,谁敢跟宝玉似“晴雯撕扇”那般会“作”的,《红楼梦》中又有几人?由此可见,病补雀金裘和晴雯撕扇这两件事,奠定了晴雯在整部《红楼梦》中的角色地位,其在整部《红楼梦》中的重要性是袭人难以企及的。因而袭人排在又副册第二也是可以理解的。
除此之外,晴雯之所以排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而袭人屈居第二还有二人个人品性、德行上的原因。封建纲常礼教尤其重视的就是女子的贞操、名誉的清白,身为封建女性就必须时刻谨记三从四德,未婚则身居幽闺,不可与男子幽会,更不可失身于人。被男子窥见未婚女子的身体是封建礼教最不能容忍的,是大忌。那么《红楼梦》中的袭人表面上看来是个中规中矩的人,本本分分,恪守职业道德,实际上做出了什么事情呢?袭人出场不久,在第六回就与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而且在她自己看来仿佛还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相反却是顺理成章的事。此事难免会使读者认为:袭人企图用肉体锁住宝玉,以达成自己占据宝玉身边“第一妾”的地位,城府很深,善于用计,心地不纯良;二是袭人明知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却故意触犯,失身于人,难免有品性轻佻之嫌。可笑的是,一百二十回本,又堂而皇之的安排了蒋玉菡明媒正娶袭人的结果。我向来对那些回头是岸的浪荡子报以不屑之情,因而也是不看好袭人失身于人又再为他人妻的行为。这在当时社会,就分明是定义在“一女侍二夫“的概念下的,也是为当时人最看轻的生存姿态。晴雯就恰恰相反,虽然她也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想要成为宝玉的人,但是却绝没有做出出格的事。宝玉在晴雯弥留之际说道“你有什么说的,趁着没人告诉我”,晴雯回答道:“------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今日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俗话说“鸟之将死,其音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晴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后悔的事,就是没有做她身前所担的虚名的事。最后她也只是“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小袄脱下,递给宝玉”,以答谢宝玉到在腌臜之地的探望和问候,也以死证明了她的清白和贞操。两相比对,晴雯的品性贞德远在袭人之上,她不在首,谁敢居首?以宝玉对女儿的珍爱和怜惜,却独独在晴雯死后为其杜撰《芙蓉女儿誄》,“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于言语中将晴雯至于不可亵渎的高度。在宝玉心中,晴雯、袭人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再来看晴雯和袭人二人思想上的差异,她们两人谁在思想上更贴近《红楼梦》的主题思想,谁的精神内核更得到曹雪芹的青睐?后世《红楼梦》研究者对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的概括和总结也是众说纷纭,但是撇开政治性的因素,我相信大家都不会否认《红楼梦》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现实主义的鸿篇巨制。时代的悲剧、文化的悲剧、人生的悲剧完整而有秩统一于一部作品中,显示出小说内容的博大精深和主题思想的多元意蕴。具体说来,《红楼梦》的悲剧意识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爱情悲剧和婚姻悲剧。宝黛爱情悲剧及他和薛宝钗的婚姻悲剧,是《红楼梦》的情节主线,也是作品的灵魂。宝黛爱情是经过长期共同生活的相互了解,建立在叛逆思想一致的基础上的、与当时社会不相妥协的新型爱情,正包含了强烈的反对封建礼教和习俗,追求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民主性精神,因此木石前盟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是传统礼教所不能容许的爱情的悲剧和顽固的封建势力所不能容许的叛逆者、挑衅者的悲剧。相比而言,金玉良缘是合乎整个贾府的家族利益,更合乎封建家长改造宝玉的意愿的。只可惜“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最终宝玉出家,完成其精神上的升华和灵魂上的超然,徒留下宝钗独守空房,也实在是悲剧一场。可以想见,作者在潜意识里是带有对封建制度、封建道德、封建礼教的批判性的,他反抗那种压抑人性、泯灭人性的顽固封建势力,因而作者塑造出了宝玉和黛玉两个追求个性解放、渴望平等自由爱情的生命主体。显然袭人是与作者的潜意识格格不入的,她趋炎附势,一门心思往上爬,是贾母、王夫人的忠实奴才和走狗,大了说是封建礼教的卫道者;晴雯却从不屈从于权威,以自在的本体生命的欢愉为生存目标,怎么快乐怎么过活,从不谄媚献殷勤,也因此为上层管理者所厌恶,最后悲剧地担了虚名、惨死家中。但是这恰到好处地使她成为曹雪芹笔下珍爱的人物,曹公大概也是出于十分热爱晴雯的那种反抗和不谄媚,将其置于又副册之首的吧。
二、女子悲剧。作者在书中虚构了一个与污浊现实有所疏远又有所关联的大观园,生活于此的女儿们虽然出身地位各有不同,性格品德和思想意识也五花八门,但她们都洋溢着生命之美、青春之光。但是美好的生命往往如同昙花一现、流星一闪,这些原本充满活力的生命在历经纷繁复杂的人世之后被摧残、扭曲、蹂躏、吞噬的悲剧命运,最后殊途同归于“薄命司”,无可挽回地一起走向“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终极宿命。或许在曹公看来,那些美好的生命个体本就不属于当时那个污浊的现实社会,她们有着反抗的意识,却不能在那个男权社会里有所作为,因而死亡是她们最理想的结局。与其让那些作者自己青睐的人物苟延残喘地活着,不如让她们驾鹤西归,在天国的极乐世界里保持自己清清白白的一生一世。比对着悲剧的结局,晴雯也是从容赴死,成为曹公笔下的心爱女子;袭人只落得个为世人所不齿的“一女侍二夫”的结局。
三、家族悲剧和社会悲剧。《红楼梦》以贾府的衰落过程作为一条重要的副线,贯穿起史、王、薛等各大家族的没落,描绘了广阔的历史画面,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末世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从而客观上显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没落的历史趋势。
四、人生悲剧。贾宝玉无疑是《红楼梦》中的核心人物,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叛逆性格,以及他身上透露出来的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反封建意识和人道主义思想更兼有对女性的尊重。他生长在钟鸣鼎食之家,却极为鄙视功名富贵。他生活“学而优则仕”的科举时代,却极端鄙弃科举制度,讥讽“文死谏,武死战”的所谓忠臣,也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因此,在正统者和卫道者眼中,他自然是不折不扣的“似傻如狂”的“混世魔王”。 他与封建秩序格格不入,但又对周围一切无可奈何、无路可走,所以他的人生备感痛苦、困惑、迷茫和彷徨。最后当他目睹了发生在身边的一幕幕勾心斗角和悲剧后,对人生和尘世产生了失落感和幻灭情绪,出家就成为他唯一的归宿。
以上便是我对于《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名单中晴雯与袭人先后序列问题的看法和鄙见。
【注释】
第五回 贾宝玉神游太虚境 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1]霁月:雨过天晴后的明月,隐"晴"字。
[2]彩云:彩云又叫雯,隐"雯"字。
[3]风流灵巧:容貌美好又心灵手巧。
[4]诽谤∶造谣陷害。
[5]多情公子:指贾宝玉。
【翻译】:
雨后皎洁的明月难得一见, 美丽的云霞也容易飘散。 她的心志比天还要高远, 可惜身为奴婢地位卑贱。 美貌动人心灵手巧就要遭人忌恨。 短命夭亡是因被人造谣诬陷, 多情的公子哥儿空劳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