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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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鳖

  《易·说卦》曰:离为鳖。

  《尔雅》曰:鳖三足,能。(今吴兴阳羡县君山上有池,池中出三足鳖。)

  《周书》曰:成王时,长沙献鳖蜃。

  《周礼·天官·鳖人》曰:鳖人,掌取玄物,以时藉鱼、鳖、蜃。(郑司农注云:籍,谓以杖刺泥中搏取之。)春献鳖、蜃。

  《礼记·曲礼上》曰:水潦降,不献鱼鳖。(不饶多也。)

  又《乐记》曰:土敝则草木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