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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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

  《礼记》曰:孟春之月,鸿雁来;季秋之月,鸿雁来宾;季冬之月,雁北乡。

  《仪礼·婚礼》曰:下达,纳彩用雁。

  又《士相见》曰:大夫相见以雁,饰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雁,知时,飞翔有别也。饰之以布,谓裁缝之其身也。维,谓系联其足。)

  又《聘礼》曰:私睹,出,如舒雁。(威仪自然,而有行列。舒雁,鹅。)

  《左传·昭玄》曰: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