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案·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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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案奇闻何书乎?小说也。小说则曷为乎序之?曰:序之者非以其书也,非以其书之为小说也;读其书,有所感于心,心有所感而书之,固不必其为序也。

  夫幼而学者壮而行,儒生之素志也。乃不得行其所学于时,因记其所闻而为说;说又无济于当世之大用,仅而得署曰小,不亦重可悲乎?虽然,吾更因其所说而有说:如李公者,非所谓得行其志者乎?由令邑而守郡,而监司,而封疆,而督师,何莫非得行其志者?何莫非得见其所学者?而尤得死于王事,以名始,以节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