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苍(?-前152年),阳武(今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东南)人。 [1-2]
他仕秦为御史,主柱下方书 [1],掌管四方文书。 [2]因获罪,逃归阳武。秦二世三年(前207年),张苍参加刘邦起义军,从攻南阳 [3],定三秦 [6],因功先后被刘邦任命为常山郡太守、代相、赵相 [7] [9],汉高祖六年(前202年)八月,被封为北平侯。 [10] [34]同年迁为计相,为主计。 [11]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被任命为淮南王相。吕后当政时升迁为御史大夫。 [12]吕后死后,张苍等协助周勃立刘恒为皇帝。文帝前元四年(前176年)张苍任丞相。 [13]前元十五年(前165)与西汉学者公孙臣争论水德土德失败,由此自绌,后以病辞职。景帝前元五年(前152年)去世,享年百余岁。 [41]
张苍在职期间掌管各郡国的财政统计工作。《史记·张丞相列传》说他善于计算,精通律历,受高祖之命“定章程”“苍本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还著《张苍》十八篇。张苍确定了汉初的律令。又确立汉初的度量衡制度基本上沿习秦制,肯定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工作。他以荀派儒学思想为指导删补《九章算术》,是为《九章算术》编定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张苍“定章程”中最杰出的工作。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