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唐朝人李景让的母亲郑氏,是位个性严谨、处事明快的人。李景让显达时,已是发色斑白,但只要有一点小过错,仍会遭到母亲的鞭打。当李景让出任浙西观察使时,有位副将违反李景让的命令,李景让大怒之下,令人鞭打副将,没想到竟因此将副将打死。士兵们听说这件事,都感到愤恨不平,想发动兵变。李母得到消息后,就由后室走到厅堂坐下,要李景让站在庭下,责备他说:“天子交付给你军权重责,怎能以个人的喜怒而随意动用刑法,妄杀无罪之人,万一因此而导致变乱,你岂不是辜负朝廷厚恩,又使老母含羞入地,要我拿什么脸面去见你地下的祖先?”郑氏遂命左右剥去儿子的上衣,要鞭打他的脊背,左右副将都为李景让求情,过了许久,郑氏才答应原谅李景让一次,军中的情绪也得以平复。
评译
郑氏很早开始守寡,家境贫穷,儿子年纪又小,郑氏亲自教导儿子。有一天,家中宅壁突然崩塌,在宅壁间竟然藏有大批钱财,郑氏祝祷上苍说:“我听说不劳而获会招致灾祸,上天若是可怜我身家穷困,请保佑我的儿子日后能学有所成,至于这笔钱财,我不敢动用。”于是仍将这笔钱财用土掩埋,这郑氏可说是位有见识的妇人。李景让的弟弟景庄,考一辈子试始终没有中。每次落榜,李母就鞭打景让,这事就显得李母的可笑。但李景让始终不肯派任弟弟官职,他说:“朝廷任官自有一定原则,我怎可失节学别人说呢?”这句话对标榜正义的人来说,实在值得深思。
注释①李景让:唐时名臣,官至太子少保。②方面:一方地区。③矜: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