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祁生平
点击数:125
原文《青玉案
朝代:宋朝 | 作者:苏轼 | 类型:写雨 写人 写湖 西湖 写桥

和贺方回韵,送伯固还吴中三年枕上吴中路,谴黄犬,随君去。

若到松江呼小渡,莫惊鸳鹭,四桥尽是,老子经行处。

辋川图上看春暮,常记高人右丞句。

作个归期天已许。

春衫犹是小蛮针线,会湿西湖雨。

  宋祁幼年与兄随父在外地读书,日子艰辛,稍长离父还乡,与兄宋庠于天圣二年(1024)参加科考。宋祁本是殿试时的状元,宋庠为探花,但章献太后刘娥不同意,谓弟不可以先兄,将宋庠定为状元,而置宋祁为第十名。世人称誉兄弟俩为“双状元”,分别称为“大宋”、“小宋”。

  宋祁初任复州军事推官。经皇帝召试,授直史馆。历官龙图阁学士、史馆修撰、知制诰。曾上疏认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费是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主张裁减官员,节省经费。并与欧阳修同修《唐书》,《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前后长达十余年。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谥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