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谏宠州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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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石碏谏宠州吁
朝代:宋朝 | 作者:左丘明 | 类型:写人 古文观止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

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又娶于陈,曰厉妫。

生孝伯,蚤死。

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

骄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

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

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

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

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

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

桓公立,乃老。

  《石碏谏宠州吁》出自《左传·隐公三年》。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卫庄公爱屋及乌,对他也格外宠爱,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卫国大夫石碏(què)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卫庄公进谏,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但庄公听不进去,结果前719年即第三年,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亏石碏用计,大义灭亲,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并派人把他们杀死。本文记述的就是前720年隐公三年,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