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柳宗元于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夏天所作。唐顺宗即位后,任用王叔文等人进行政治改革,柳宗元与韩泰、韩晔、陈谏、刘禹锡都参加了这场革新运动。但革新仅持续七个月便遭到宦官、藩镇的强烈反对而失败,王叔文被杀,柳宗元等人被贬为远州司马,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二王八司马”事件。直到元和十年,柳宗元与韩泰、韩晔、陈谏、刘禹锡等五人才奉诏进京,但旋即又被贬为远州刺史。柳宗元被贬为柳州刺史,其余四人分别被贬为漳州、汀州、封州、连州刺史。诗人到达柳州后,登上城楼,触景生情,于是写下了这首诗寄给一同被贬的四位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