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于1916年8月23日,是胡适写得较早的一篇诗作。发表于1917年的《新青年》第2卷第6号,是《白话诗八首》的第一首,原题为《朋友》,出书时改题《蝴蝶》。
1915年夏,胡适开始用白话写旧体诗词,进一步,他主张废除旧体诗词的格律,从而引起任叔永、梅光迪等一班留学美国的朋友们的反对。同年9月,胡适提出文学革命的口号,1916年,胡适在美国正式决定实践自己的“文学革命”主张,“自誓将致力于其所谓‘活文学’”,当时他深受西方新思想的影响,接受了杜威的实验主义思想方法,如他所说:“我的白话文学论不过是一个假设,……我的白话诗的实地试验,不过是我的实验主义的一种应用”。
当时诗人是一个致力于革新的热血青年,但是他周围的大多数中国同学都激烈反对他的文学主张,很少知音,再加上孤身处在国外求学,远离母亲、妻子,心中的苦闷可以想见。一方面美国的新思想催醒了他对个性解放、思想自由的追求,对传统的人伦、封建的道德进行深刻的反思,精神上处于上升阶段;另一方面,孤身一人处在探索之中,自己的前途方向都还不确定,不时有前途渺茫、知音难觅的抑郁心情。这样一种复杂的孤独的情绪之中,诗人偶然看见了天上单飞的蝴蝶,触发了心中的一腔愁绪,因而写下此诗。